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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

所属行业:文体娱乐业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路101号202室

联系电话:暂无

公司官网:暂无


关于我们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是广东省改革开放吸引外资的前沿,已有外商投资开办企业2000余家,全世界500强企业48家落户开发区。
 
现诸多在国外学成的博士、硕士等高级人才学成归来,借用开发区、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在此创业。我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开发区、萝岗区服务部为配合开发区、萝岗区的诸多企业对高层次法律服务的需求于五年前开办,并组成了一个优秀的律师团队,专为中外企业、单位个人提供及时、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我部开办多年来配置了交通工具和现代化办公通讯设施,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到服务单位现场,面对面给您提供法律服务。我们承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要您需要,我所律师随时将法律送到您的身边。
 
您可能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准备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投资办企业,却又不熟悉此地政府管理机构的办事程序和规程,别急,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这方面的全套服务,从您进区可行性研究到取得批文、进而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我们均可为您办理。
 
您如果是落户开发区多年,经营卓有成效的企业,但如果您需要更进一步熟悉开发区政府部门的办事规程或诸多的中国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配备这方面的专职人才,从经营上讲这是浪费,我们的服务可使您既接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又节省人力财力。
 
您有发明创造,您经营品牌知名度很高,又怕他人仿制、假冒,毁坏您的名誉,您可以求助于法律,我们可为您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分析,为您的品牌研究,代您申请专利和商标,使之得到法律保护。
 
您的权利可能被侵犯,您可能为被官司诉讼缠绕,我们有熟悉这方面法律规定的专业律师,可全权代理您参与诉讼处理这类事务,使您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企业经营管理。
 
您满怀信心地来到此地投资办企业,但您可能不了解中国的企业文化和营销渠道,在经营管理上焦虑,您可以向我们倾诉您管理上的烦恼,我们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深谙中国企业文化,专长劳动法律和劳动管理的律师和顾问可为您排难解忧。
 
您本人的权利被侵犯,您因买卖房产、投资、合伙经营、租赁、婚姻、继承析产等民事活动,不了解浩翰法律海洋里的具体法律规定,又不想您的权利被侵犯,请您拨打我们的电话,我们可在您要求的第一时间内为您提供法律意见,为您起草协议合同,代您做完全部事务。
 
您现在可能还没有碰到法律上的难题,请您相信我们可做您的朋友,与您共同探讨企业经营管理、个人情趣爱好,法律政策发展趋势,使您的决策更准确。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律师承接案件,并不亲自办理案件,将案件交给律师助理办理,请放心,我部的所有法律事务均会由执业律师亲自办理。
 
法与您同行,我们随时准备为您服务。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路101号202室
 
电 话:82223603 82001181 
 
负责人:贾平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和服务过的客户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
广东国际大酒店
天津华欧花园家具有限公司
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贝尔罗斯(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松下·万宝(广州)空调器有限公司
广州美罗钢格板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捷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国腾(广州)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美泰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乐达(广州)香味剂有限公司
广州汇桥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亚美聚脂有限公司
阿托·芬得利(广州)胶粘剂有限公司
广州中威日用品企业有限公司
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
广州豪力不织物有限公司
中国科协广州科技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广州迪雅圣发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华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BHP建筑钢品有限公司
埃尔夫阿托化学(广州)有限公司
埃尔夫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超智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广州全通秀丽码头有限公司
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
广州市宝穗贸易有限公司
……
 
 
 
 
 
 
 
服务范围
 
本律师服务部律师可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可以应邀参与聘请人的决策事务,为聘请人提供决策法律意见,可为聘请人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及各类法律文书,代理聘请人参与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商业谈判,考察商业风险以及处理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代为催收货款。
 
2、接受聘请,为公司的设立、注册登记提供服务;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提供服务;并对公司股权转让等事务进行分析、论证、筹划,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投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为经营不善的破产还债提供法律帮助。
 
3、接受企业事业和公民聘请代理聘请人参与商业谈判,考察分析商业风险,提供可行性意见。
 
4、接受企业聘请,帮助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审查;偿债能力评析,业务人员的业务防骗措施以及修改企业规章制度、草拟合同文本,并代表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
 
5、接受民事、行政、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房屋租赁中的欠租及租赁权争议案件,承办因合同争议房地产争议,房屋买卖转让中的争议及欺诈案件,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承办涉及婚姻析产案件,继承案件,钱债纠纷案件等各类民事案件。
 
6、接受贪污、受贿等职务类刑事犯罪案件;抢劫、故意、过失伤杀人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委托,在其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担任其辩护人,依法为其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7、接受中外法人、自然人的委托,代理专利、注册申请以及预先预测专利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是否与其他专利在优先权上相冲突有无专利法律规定的申请专利限制的情况等专利事务,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争议解决等,比如假冒商标、近似仿冒商标侵权等;代理因著作权的归属及歪曲、抄袭等侵犯著作权侵权纠纷;代理商业秘密侵权及特许经营权的使用与保护,不正当竟索赔等业务。
 
8、接受非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为其起草合同、协议,为其提供律师见证、投资分析等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9、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
  
 
案例分析
 
更换他人注册商标能否构成侵权
案情:
A食品厂生产的某食品风味独特,在该地区颇有名气。A食品厂发现,外省B个体户购买了A食品厂生产的某食品,并将A食品厂的注册商标撕掉,换上B个体户的未注册商标投放到市场销售。
解析:
B个体工商户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A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第(四)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这是商标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商标侵权行为,也称“反向假冒”,该行为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误认,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不正当地利用了他人产品来创自己的品牌,牟取了不正当利益;而且妨碍了注册商标被更换的经营者不断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市场声誉,破坏了公平竞争。
 
 
同居十年未登记,妻能否继承夫的遗产
 
19922月,不满19岁的某女与年近三十、积蓄颇丰的某男,在家乡按乡俗举行“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后因双方常年在外打工,故一直没有补办结婚登记。同居期间,某女虽曾生育二胎,但均不幸夭折。今年初,双方在返乡途中遭国祸,某女虽幸免于难,某男却不幸身亡,留下的一栋二层楼房及五万元存款,均被某男的父亲占有,丧事料理完毕后,某女要求分割遗产,但遭到某男的父亲拒绝,某男的父亲认为,某女与某男不过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关系,故无权继承某男的遗产。
解析:
某女可以配偶的身份参加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由此可见,在19942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的男女,并非全部属于非法同居,即使属于非法同居的,也非一成不变。某女与某男是从19922月开始同居生活的当时某女不满19岁,还未到法定婚龄,在当时来说,双方无疑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但在某女达到法定婚龄以前,双方既未要求解除,政府也未责令双方解除,至19942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时,双方早已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故自某女达到法定婚龄之日起,双方即不再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而转化成了事实婚姻关系。故某女有参加继承某男遗产的权利。
 
  
 
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开发区、萝岗区服务部简介
 
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服务部(下称服务部)是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为配合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对外开放及经济建设,专门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设立的服务机构。属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的下属部门,现办公地址在开发区青年路101号202室。
 
本服务部的优势在于:
 
1、办公处所设在开发区、保税区内,与区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及萝岗区人民法院毗邻,可以方便地代理当事人处理各种行政与法律事务,而且与当事人联络沟通方便,可以随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2、本服务部的执业律师工作经历长、经验丰富,多人具有高级律师职称,能够应付和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
 
3、本服务部的执业律师熟悉中国对外开放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熟悉开发区、保税区的政策规章,熟悉开发区、保税区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其他办事机构的办事规程。
 
4、本服务部是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的派出机构,同该所之间有密切的隶属及工作关系,能够会同该所具有专门知识的律师,共同处理专门性的疑难法律问题,全方位地为委托人服务。
 
5、本所律师均从业多年,经验丰富,运用法律技巧娴熟,可在争议发生时或诉讼前对案件前景和争议焦点进行有效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可减轻企业、公民的诉讼损失。
 
6、交通便捷,本服务部有自备交通工具,可以随时前往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方便工作。
 
本服务部谒诚为外商投资企业、国内企业及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欢迎各企业及单位来电约谈,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路101号202室
 
电 话:82223603 82001181联系人:贾平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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