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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委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的通知》(穗商务电商函【20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该项申报工作,于5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广州开发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商务委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的通知(穗商务电商函【2018】33号).pdf
联系人:刘艺、何钰婷 电话:82111493、8211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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