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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组织机构参与萝岗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09351


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民政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萝岗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征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的形式,推进我街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委托单位:萝岗街道办事处

委托监督机构:萝岗街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投诉电话:82080464

二、委托项目:萝岗街香雪、长平、水西社区日间托老服务

三、项目预算资金:按照市区有关日间托老服务资助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委托内容:萝岗街日间托老服务

六、服务内容:根据长者需要,提供日间托老相关服务

七、参选单位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同等条件下有相关街道服务经验优先。

八、参加比选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到报名地点提交。所有资料密封,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九、中标单位确定

有萝岗街评标小组以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十、发布时间:2019218

十一、报名时间:2019218日至224

十二、报名地点:萝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68号一楼)。联系人:潘艳   联系电话:82080474

十三、付款方式:根据市区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相关时间确定具体付款时间。

十四、注意事项:经评标小组评定提交街道党工委会审定中标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萝岗街办事处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期限:2019312-20191231日)

特此公告

萝岗街道办事处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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