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建立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小额项目企业库,有效期一年,由于设计造价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初次报名未达到建库标准,现延长设计造价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报名时间,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及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辖内
三、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标准
小额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标额为3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不含)基建类项目或单项合同标额为20万元以下(不含)服务类项目(设计、监理和招标代理)。
四、建库内容
按照规范、便利、高效、廉洁的原则,建立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小额项目企业库,首批入库企业类别及数量如下:
1、设计造价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库内企业10家。 此次建库主要以设计类为主,已提交过报名资料的企业无需重复报名提交资料。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入库资格审查由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组织,接受南岗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由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审查小组,采用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单位;
3.企业库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接受有资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报名后,按照诚信原则、就近原则、实际需求原则,择优原则,如报名企业数量超出企业需要数量,对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入库,并提交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入库企业名单。入库企业类别及数量可随时增减,但须报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小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入库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地企业必须在广州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申请入库时必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进行审查。
2、申请人近5年在广州地区没有被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不良情况报告,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
3、申请人综合服务支撑能力要求:
①在广州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②承诺满足招标人就招标项目提出的人员配备的需求,并承诺所配备的人员必须在广州地区现场提供服务。
4、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申请承诺书。
七、清退出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我街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方法,接受我街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一)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一年内2次(含两次)无故弃标或不提供相应服务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及损失的;
3、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5、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6、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二)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我街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三)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再参与摇珠选取。
(四)我街将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原则上一年对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次。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递交资料时间:2019年1月22日--24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递交地点: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205城管科(办公地点不提供停车,请自行解决。)
(二)申请时需提交《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2)所列资料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胶装,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入库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三)联系人:洪灵茵,联系电话:82251483 联系人:高子璇,联系电话:82031751
九、本次招选活动过程接受南岗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申请人在公示期内可以就本次招选工作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情况向该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82241207。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招标人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1日
附件一: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