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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09191


一、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含早餐、午餐)

二、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

三、招标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进行公开招标

四、发包方式:

广州市辖内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服务单位,自愿对发包项目进行投标,服务期限为一年(2019年3月—2020年2月)。

五、资金来源及结算方式:

区财政和街道资金;每天170人左右用餐人数(含早餐和午餐、水果),每月22个工作日计,年资金95万元左右,按实际配送结算。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及税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集体配送餐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资质;具备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有独立餐饮生产场所及集体配餐能力,且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七、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5、服务方案(原件,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手机)。

八、定标原则: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资料,由街道评标小组联合评审,结合实地走访,定出中标前三名供应商顺序,公示后签订合同执行。

九、发包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监察室

投诉电话: 82241207

十、提交标书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单位派人于2019年1月7日至1月1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持第七点要求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交到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南岗街道办事处,证件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投标人。

十一、中标公示:

选定服务提供商后,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如无异议,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商定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

 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南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莫小姐、许先生,联系电话:82232759、8223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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