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上市苗圃企业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开管办〔2021〕1号)文件精神,发挥各方合力,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及转板上市,我局现决定通过公开方式向全社会开展上市苗圃企业的征集。
一、征集条件
建立我区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苗圃企业”名单,形成500家“种子层”优质培育企业、100家“青苗层”优先辅导企业、50家“金穗层”重点推进企业的拟上市企业梯度。
(一)种子层企业。符合我区重点产业规划,企业市场估值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我区产业政策入库企业等至少一项资质。
(二)青苗层企业。企业市场估值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对照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发行上市标准的50%参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已聘请改制上市财务顾问;(2)正筹备股份制改造;(3)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签订上市工作协议;(4)属于“新三板”创新层。
(三)金穗层企业。企业市场估值基本达到发行上市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已在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2)已申报证监会或交易所上市审核;(3)属于“新三板”精选层。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时间:常年征集,定期遴选入库。
(二)申报材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上市苗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相关企业填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上市苗圃企业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政务邮箱gzkfqjrjfwc@gdd.gov.cn,或登陆https://www.wjx.cn/vm/hWc39Wt.aspx在线填报申请表。必要时,区金融局安排工作人员到申报企业调研经营发展和上市规划情况。
(四)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方式:
区金融局陈先生82109127,季先生82116502
区上市促进会柳瑞春秘书长13811907933
三、入围企业服务
(一)加强部门支持。将入围的上市苗圃企业通报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办理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守法情况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税务筹划、场地保障方面给予政策指引,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二)加强培育力度。在“投早投小投科技”资本支撑、定制化银企对接、企业家资本市场能力提升行动、高管团队赋能、上市服务顾问、“交易所直通车”沟通、申报保荐中介服务等方面给予工作保障,在区金融局组织举办的金融服务活动、上市培育精品课、科创资本班、上市研修班中安排席位、学籍。
(三)加强政策扶持。对入围的上市苗圃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绿色企业认证、并购重组扶持、融资贴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在符合政策兑现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给予“免申即享”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有关政策)。
(四)加强社会联动。引导券商、银行、风投、地方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围绕上市苗圃企业开展个性化上市辅导和综合金融服务,强化社会金融服务资源对接与撮合。
四、入围企业管理
加强上市苗圃企业的动态管理,种子层企业、青苗层企业、金穗层企业分别按照每半年、每季度、每月向区金融局主动更新信息。区金融局定期更新、发布“上市苗圃企业”名单。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