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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赴港活动第三方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10539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于1119—21日赴香港开展活动,由于工作需要,拟择优选择一家服务机构,相关活动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81116日至20181117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工作的服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主要服务内容:组织1119—21日赴香港活动

(三)服务要求:

负责活动团队(8人)广州与香港往返以及在港的相关食宿、杂务组织事宜。

四、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书。

2、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

(二)报价要求:

1、要求服务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服务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询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五、资金来源及额度

财政资金;预算为人民币47088.00元以下。

六、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一)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内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份数: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服务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181116日至1117日。

3、报送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101室。

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冬媚     联系电话:13450462298

七、我局将组成内部评选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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