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动态> 政府采购 > 正文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再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9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10364

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开展2018-2020年共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时间

201811月至202011月(共2年)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为涉及我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等;

4.参与我局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5.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为我局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7.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工作量估算。据统计,2018年我局产生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50多项,主要集中在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核、协议的草拟和审核、资料文件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1119日至20181121日(3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预算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不得低于预算金额60%(即21万元)。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三)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承诺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办律师至少须有3人,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经验逾12年和1名执业经验逾7年的专职律师;

(五)与广东省、广州市内工信部门有过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作,对广东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服务经验丰富优先考虑。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两年内,报价单位曾为相关工信部门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已被聘请为相关工信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而具备相关服务经验的,报价单位应提交相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我局将相关服务经验作为项目采购综合评分参考条件之一。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服务方案。

(二)项目报价(具体费用明细)

(二)单位的执业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从事类似服务的相关资质、资历等证明材料。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811211700时前交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 211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黎柯言,电话:82111349,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方式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序号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以预算价格的80%,即28万元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28/投标报价)×30,总分不超过30分。

2

服务

30

1.在黄埔区有独立办公场所,承诺为我局提供服务的经办律师有3人以上(含本数),且至少有1名执业经验逾12年和1名执业经验逾7年的专职律师的得10分;

2.承诺可及时、就近到场提供服务的,2小时内得3分、1小时内得6分、半小时内得10分。

3.承诺处理非诉讼征求意见件回复书面意见48小时内得3分、24小时内得6分,12小时内得10分。

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

技术

20

1.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得2分,30名以上受聘律师得4分,40名以上受聘律师得6分,50名及以上律师得10分;

2.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5-8名得2分,8-10名得4分,10-15名得6分,15名及以上得10分。

累计不超出20分。

4

业绩/经验

15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两年内,曾为相关工信部门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得10分。

2.已被聘请为相关工信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的得15分。

5

评价

5

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每份得2分,市级每份得1分,最高得5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119  

技术单位: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粤ICP备12036201

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