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开展2018-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一)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为涉及我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等;
(四)参与我局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五)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为我局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七)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工作量估算。据统计,2018年我局产生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50多项,主要集中在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核、协议的草拟和审核、资料文件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根据服务单位报价情况,按年度支付服务费用。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三)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服务方案。
(二)项目报价(具体费用明细)
(二)单位的执业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从事类似服务的相关资质、资历等证明材料。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8年11月5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 211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黎柯言,电话:82111349,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