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完工评价、评审验收工作,现遴选1家单位承接此项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完工评价、评审验收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要求,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负责对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或受上级委托负责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区级政策兑现项目除外),开展完工评价、评审验收服务。服务数量以实际发生次数为准。
2.服务机构结合项目工作需求,负责完工评价、评审验收的材料初审、聘请专家(不含专家费),出具专家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具体方式以实际需求决定)
3.评价、评审、验收等结果材料上报后,如有异议,须再次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的,服务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不重复计入其他任务指标。
4.服务费用采取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方式支付。即首笔支付资金为合同约定价格的60%,尾款结算按“2500元/项×实际完成任务数量-合同的60%首付款”支付,但总额不超出合同的约定价格。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预算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包括:材料审查费、食宿费、交通费、服务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但不包括专家费)。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3A及以上社会团体(企业须属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服务机构应依据相关办法和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四)在2017年-2018年期间,具有丰富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第三方评估相关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在黄埔区有独立办公场所,可及时、就近提供服务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8年10月23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 211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黎柯言,电话:82111349,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七、遴选标准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实际得分 |
1 | 报价 | 30分 | 以预算价格的80%,即64万元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64/投标报价)×30,总分不超过30分。 | |
2 | 服务 | 30分 | 1.在黄埔区有独立办公场所得15分; 2.承诺可及时、就近到场提供服务的,2小时内得5分、1小时内得10分、半小时内得15分。 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
3 | 技术 | 5分 | 具有市级以上的专家库或者被授权可以使用市级以上的专家库的得5分。 | |
4 | 业绩 | 30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科技、工业、信息化等领域项目评审服务项目业绩(现场评审或会议)的数量进行横向对比: ①排名第一的得:30分; ②排名第二的得:25分; ③排名第三的得:20分; ④排名第四的得:15分; ⑤排名第五的得:10分; ⑥排名第六的得:5分; ⑦排名第七及以后的得:1分。 注: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备查),按照签订合同的时间计算。 | |
5 | 评价 |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每份得2分,市级每份得1分,最高得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