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因工作需要,现就以下项目对外采购服务工作公开询价,接受广州市内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具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评审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主要服务内容:
1、对“广州市2015年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项目”(1个项目)开展完工评价工作。包括完工评价材料初审、聘请专家(副高级或以上,与项目承担单位无利害关系,且不少于5人,应有一名财务专家)、现场完工评价及出具验收意见等。
2、召开完工评价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需审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审阅工程档案资料,视情况实地检查,对项目内容进行点对点的评议,按照上述完工评价内容对项目形成完工评价意见,等等。
3、完工评价材料上报后,如有异议,须再次进行现场验收的,服务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公正、客观、合法、有效地完成相关项目验收评审工作,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报价文件
(一)所需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联系方式)。
2、验收服务工作方案。
3、报价书。
4、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经验等情况相关材料。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公告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1万元人民币(不含1万元)。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下午5点前。
报价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式2份,并加盖骑缝章)送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偲,联系电话:020-82118216;邮箱:1581726297@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202室。
七、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1).zip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