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现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承担相关验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
(二)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三)服务内容:
根据《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的通知》(穗工信函〔2018〕322号)要求对已完成项目实施的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相关事宜如下:
1.验收评价项目数共4个。
2.服务机构负责验收的一系列工作,包括验收材料初审、聘请专家(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现场验收及出具验收意见等。
3.专家组需审查项目是否按计划的主要内容建设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是否完成计划项目投资,是否完成项目的经济、技术等指标;审查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项目建成后达到的水平,对企业转型升级或企业业态创新,以及对企业提升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作出评价,等等。
4.验收材料上报后,如有异议,须再次进行现场验收的,服务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公正、客观、合法、有效地完成相关项目验收评审工作,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1日(4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1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材料审查费、食宿费、交通费、服务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不含专家费)。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具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评审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单位简介。
(二)项目报价(具体费用明细)。
(三)单位有效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单位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8年9月20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211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韦方英、黎柯言,电话:82111499、82111349,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