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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区救灾物资仓库储备民政救灾物资的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3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10542

 

为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以应对大风、暴雨、高温和寒冷等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黄埔区民政局现对黄埔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进行部分救灾应急物资补充。参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我局现邀请了广州军友实业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广州露王妮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商信实业有限公司,从有效投标人中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名称区救灾物资仓库储备民政救灾物资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联系人:谢昌辉    联系电话:8211209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楼

投诉电话:020-82118385        传真:020-82114313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棉帐篷、棉被、凉席、枕头、应急照明灯等,物资所用的材料按照国家标准。

四、资金预算:¥25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包方式以总价大包干的方式(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卫生)承接本招标内容的物资。如招标单位无变更,中标价即是结算价。

七、费用支付按合同规定支付。

八、投标书的要求

 1.投标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目录;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物资供应资质;

(5)报价书(报价书封面、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时要求报总购买价,并按发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计价表的格式填报规格和单价(元)。

九、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无带身份证;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5.逾期交投标文件。

6. 更改招标单位所提供购买清单的内容和数量。

7. 开标时未同时携带邀请函的或未在邀请函上盖上投标单位公章的。

十、公告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 8月23日—2018年 8月27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10:30时—11:00时)。开标时间: 2018年8月28日上午11:00 时。

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座919室)。

十一、定标原则

1.在有效的投标书中,评标小组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二个或以上低价者出现时,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其中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仅次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接近的报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定标后,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黄埔区信息网公示三天。

十二、招标流程

(1) 本采购评标会议由黄埔区民政局负责组织,邀请招标会议地点在黄埔区民政局会议室。

(2)定标结果确定后即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由黄埔区民政局发中标通知书。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18年8月22日

技术单位: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粤ICP备1203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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