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区工作测量服务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区工作测量服务。
二、项目规模:0.55万亩。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划定方案。
根据我区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连片划入标准和分解下达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方案。划定方案要包括划定总面积、区域数量、区域连片面积、分布地点(明确到街镇、村、户)、当前种植作物类型,农田基础设施情况等内容,并明确各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二)规范进行划定。
根据区农林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规划局《黄埔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要明确到街(镇)、村的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连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耕地质量等级、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传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上图入库管理。
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把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地块具体落实到图上,并根据农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及时“上图入库”。
(四)审核汇总划定成果。
由黄埔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组织开展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的核查和验收,在成果验收合格并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年10月底前将全区划定情况报送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规划委。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限价 80万元(包含各街镇社工作人员的工作费用及验收评审聘请专家费用等总包干)。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持有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 、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 、不动产测绘,土地规划、设计编制).
(二)服务期:暂定 3 个月,具体按合同签订中标人进场开展监测工作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质量缺陷期满并完成本工程要求的全部监测工作,提交完整的监测成果报告为止。
(三)报价要求:低价者中标。
(四)验收要求:按采购要求、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版税或使用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表,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证件)时间:2018年8月30 日上午10:30~11:00。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 日上午11:00。
投标、开标地点: 黄埔区农林局7楼705室 。
采购人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
地 址:黄埔区水西路12号7楼
联 系 人:苏秋候
电 话:020-82111772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密封盖章。报名,原件备查。
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