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民政工作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民政工作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在人防楼C栋9楼919室建设民政工作指挥中心,因现有场地楼顶长期漏水等原因,地板霉烂破损,另部分墙面玻璃隔音差,急需维修提升,维修天花、地板、墙面等修缮工程。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9万元,超过控制价或低于控制价80%的报价视为无效。
比选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维修天花板、重新安装照明、拆除原有地板、铺设800*800木纹砖、隔墙等。
(二)服务要求
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九)供应商须在近一年有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承接过装修工程项目,且在智慧云平台库内。
五、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3.营业执照;
4.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5.服务实施方案;
6.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承接过装修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及项目效果照片。
(二)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请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盖章扫描发送至hpqmzj@gdd.gov.cn,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六、具体场地查看
有需要提前查看场地的,可于10月8日前到区民政局查看,上门前请先与联系人电话预约。
七、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
(二)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报价函(附件1),报价函需密封递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三)评审地点和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9楼919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1175/13632409208)。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供应商声明函.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