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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街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培育提升社区项目磋商邀请

发布时间:2024-09-04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64





  项目概况

  南岗街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培育提升社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西座C502获取磋商响应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LDCG-【2024】007

  (二)项目名称:南岗街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培育提升社区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421703.36元。

  (五)招标控制价:421703.36元。

  (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增设快递蜂巢箱、旧宣传栏、空调外机等旧物件拆新建树池、排水沟、便民休息亭、画轴宣传栏、小区入口文化除,墙、公告栏、造型背景墙、小区标识牌、围墙改造、和种植灌木、地被工程等。具体见图纸资料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服务期:项目工期为90天(自取得开工报告起计),完工日期以采购人签认的时间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六)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七)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九)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十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西座C502

  (三)方式:购买

  (四)售价(元):500

  (五)发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998352522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西座C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招投标栏目(http://www.hp.gov.cn/zwgk/zbtb/)、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loneda.com/)。

  除上述网站外,我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人方式:020-8203175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西座C5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998352522

  E-mail:727174204@qq.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8998352522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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