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医院宣传标识制作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宣传标识制作供应商遴选项目;编号:R202408120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详细要求请详阅《响应函》(附件):
(二)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预算
一年15万,合作期两年,具体按实际结算。
四、采购方式
供应商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达到3家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内控制度通过综合评审进行比选,遴选出两家供应商,一家为主要合作对象,另一家为备用合作对象。
(一)报名方式:于2024年9月9日前发送营业执照、《响应函》(包含在附件中)到我院采购办景医生邮箱:zyyjlj@hp.gov.cn;联系电话:82003661。
(二)现场比选:拟于2024年9月11日14:05在黄埔区中医医院(蟹山路3号)门诊楼四楼会议室开展。供应商受托人(需包含技术人员)携带响应文件参加。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独立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二副,比选现场密封递交。
(二)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模板的基础上编排,内容可以增加,不得删减(模板提到可以删减的除外)。
六、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p.gov.cn)招标投标栏目公告,请留意。所有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 响应文件模板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