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以下物业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业地址
黄埔东路649-653号首层物业,有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建筑面积约282㎡。
二、招租基本条件
(一)以物业现状公开招租。
(二)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私人会所、娱乐行业及污染较大不环保等行业,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三)招租面积:约282平方米。
(四)月租金底价:不低于90.00元/m2?月(含90.00元/m2?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建筑面积282m2计租,租赁期内租金每1年环比递增5%。
(五)租赁期限:6年,自物业移交之日起算。
(六)免租期:给予新竞得者一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期租金为0元,原承租户不享受免租期。
(七)竞得者对该物业不得整体转租及分租。
(八)竞租报名者须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接受曾经有拖欠我司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有关管理费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
(九)竞租报名时一并收取¥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竞租诚意金,诚意金不计利息。
(十)参与竞租者需合法依规参与公开竞租,如发现有竞租者干预其他意向方公平竞租、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我司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我司任何物业竞租,并取消其现有的物业承租权。
(十一)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签署承诺函,承诺其参与竞租目的是承租物业自主经营,如有出现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竞租行为,自愿接受处罚,竞租诚意金不予退回。
(十二)竞得者须按现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该物业进行消防设施的整改工作,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原承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户须按时参加竞租,未按时参加竞租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事宜
(一)公告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至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6:00止,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止,上午9:00—11:30,14:00—16:00;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667号(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2386278。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以公司(或单位)名义竞租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供招租单位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供招租单位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委托他人竞租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供招租单位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竞租的,须提供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供招租单位核对;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竞租的,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和竞租。
3.以个人名义竞租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供招租单位核对;以个人名义竞租的,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和竞租。
4.竞租者应在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竞租人数要求: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设限制。
(三)报名时缴纳竞租诚意金¥600000.00(大写:陆拾万元整),竞租诚意金在截止日期前存入招租单位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账号:323101001000003988,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并将银行缴费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领取《竞租须知》等资料。竞租结束后,未竞得者的竞租诚意金于竞租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者的竞租诚意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无异议,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租赁保证金(以合同期最后一年的月租金为标准,收取不少于三个月租金为租赁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若招租单位发出场地移交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者必须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没收竞租诚意金。竞得者对该物业装修改造完毕后,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营业。
(四)具体竞租事项详见《竞租须知》、《竞租办法》、《竞租确认书》等资料。
(五)竞得者自行办理租赁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且必须守法经营。
(六)竞租方式:本次招租竞价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法。
(七)竞租原则:按公开招租竞租办法。
(八)竞租时间:另行安排,届时电话通知。
(九)竞租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667号(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1.竞租须知
2.竞租办法
3.竞租确认书
4.租赁竞租书
5.承诺函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竞租须知
一、竞租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竞租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经验和资金实力。
二、竞租单位必须确认以下内容
(一)确认租赁物业的主要条件。
(二)确认物业的产权情况,招租单位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三)确认物业的消防报建手续,招租单位不承担因消防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四)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全部竞租诚意金。
(五)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户须按时参加竞租,未按时参加竞租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程序
(一)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止,接受有意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报名。报名单位或个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资料,由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缴纳竞租诚意金¥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竞租诚意金在截止日期前存入招租单位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账号:323101001000003988,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并将银行缴款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确认报名有效,领取《竞租须知》等资料。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日期开始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前,必须向招租单位交回竞租诚意金的缴费凭证和《租赁竞租确认书》(须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签字)原件,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参加报名竞租者缴纳的诚意金到达招租单位账户后,若选择弃权,其所缴纳的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由招租单位给予没收。竞租结束后,未竞得者的竞租诚意金于竞租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者的竞租诚意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无异议,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租赁保证金(以合同期最后一年的月租金为标准,收取不少于三个月租金为租赁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若招租单位发出场地移交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者必须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没收竞租诚意金。竞得者对该物业装修改造完毕后,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营业。
(三)资格预审、查看现场时间:招租单位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电话通知所有报名的竞租者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通过预审资格的竞租者可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17:00到达该物业现场查看情况。
(四)竞租、评租时间:另行安排,届时电话通知。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现场竞租前15分钟将密封好的竞租书送到招租单位,逾期未交视为弃权,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招租单位按有效竞租书中价高者为竞得者的原则,确定竞得者,并于当天签订竞得确认书;如竞得者弃权,竞租诚意金由招租单位予以没收,本次公开招租取消,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五)竞租者送交的竞租书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书,其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者竞租价格低于底价或投空竞租书,均视为无效竞租书,其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
(七)招租单位于竞租结束后书面通知竞得者签订相关租赁合同。
招租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2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物业竞租办法
为确保我司出租物业能获得良好效益,同时避免出现竞租者恶性竞争,实现租赁双方利益双赢,本次竞租采取以下办法:
一、确定物业出租价格下限,不设上限,竞租者根据自己实力确定竞租书价格,招租单位采取价高者竞得为原则,如果竞得,竞租书价格不得改变。
二、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含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书,其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
有效竞租书中竞得方式如出现以下情况:
(一)若有效竞租书中出现竞租价格相同或有效竞租书中价高者非原承租户,原承租户须在3分钟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户以有效竞租书最高价格竞得;如超过规定时间或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有效竞租书中价高者竞得。
(二)若两个及以上竞租者出现最高价格相同时,且原承租户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竞得者,抽签的先后顺序按报名表的先后顺序确定。
三、在评租前,竞租者有权选择弃权,选择弃权时竞租者的竞租诚意金由招租单位没收,不予退还;招租单位在开启第一份竞租书后,竞租者不能选择弃权。
四、竞租人数要求:本次公开招租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设限制。
五、在评租前有竞租者选择弃权,剩余竞租者人数不能满足竞租人数(1个单位或个人)要求时,本次公开招租取消,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六、评租时,若发现竞租者竞租价格低于底价或投空竞租书,均视为无效竞租书,其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
七、如竞得者弃权,竞租诚意金由招租单位予以没收,本次公开招租取消,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八、原承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户须按时参加竞租,未按时参加竞租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九、竞得者不得转租及分租该物业,且须在黄埔区进行独立法人的工商、税务登记。
十、本次公开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在招租单位。
招租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3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竞租确认书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649-653号首层物业以公开招租竞租的方式选择承租单位,本竞租单位确认已经充分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并对物业以下招租内容予以同意确认:
一、物业概况及有关责任
(一)该物业建筑面积约282平方米,有产权证明资料。
(二)招租单位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三)招租单位按现状招租,物业的消防及装修报建手续由竞得者申报自行解决,招租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二、租赁物业的基本条件
(一)以物业现状公开招租。
(二)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私人会所、娱乐行业及污染较大不环保等行业,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承租者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
(三)租赁期限:6年,自物业移交之日起算。
(四)竞租底价:月租金单价不低于90.00元/ m2?月(含90.00元/m2?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总面积282平方米计租,租赁期内每1年环比递增5%。竞租诚意金为¥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五)原承租户享有行使优先承租权,若有效竞租书中出现竞租价格相同或有效竞租书中价高者非原承租户,原承租户须在3分钟内决定是否有权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户以有效竞租书最高价格竞得;如超过规定时间或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有效竞租书中价高者竞得。
(六)交付条件:以招租单位书面通知日期为准,按物业现状及产权现状交给竞得单位或个人使用。
(七)免租期:给予新竞得者一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期租金为0元,原承租户不享受免租期。
(八)竞得者在对该物业装修前, 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须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
(九)投资改造:竞得者须对物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达到消防验收标准。租赁期届满,其基础性固定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单位所有。
(十)手续办理及费用:竞得者自行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相关手续,有关费用全部由竞得者自理,招租单位只提供现有的资料。
(十一)交付场地后,该物业装修工程施工、开业后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卫生、税收等方面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竞得者负责,并且竞得者应遵守国家规定相关政策,守法经营。招租单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经济等责任。
(十二)确认书其他未尽事宜,在竞租者竞得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补充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竞租办法:按照招租单位制定的竞租办法执行,参与竞租者不得提出异议。
(二)合同签订时间:招租单位发出物业移交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者必须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没收竞租诚意金。
(三)招租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解释权和决定权归招租单位,参与竞租者必须服从,否则视为弃权。
确认方: 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以单位(或公司)名义报名参加竞租的,《确认书》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以个人名义竞租的,必须个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指模;否则,视为无效确认书,不得参加竞租。
招租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4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物业租赁竞租书
物业地址:广州市黄埔东路649-653号首层物业;
物业面积:约282平方米;
租赁用途: ;
月租金单价: 元/ m2?月。
竞租单位(盖章)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月租金单价不得低于招租单位确定的底价,并且竞租书中的报价及内容不得涂改。参加竞租的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书,其竞租诚意金不予退回。
2.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竞租,竞租书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书;委托他人竞租的,须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个人名义竞租的,不得委托他人竞租,且竞租书必须个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指模。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5
黄埔东路649-653号首层物业
竞租承诺函
本人/本公司自愿报名参与广州市黄埔东路649-653号首层物业的公开竞租并郑重承诺:参与此次竞租目的是承租该物业用于自主经营,如有出现干预其他意向方公平竞租、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处罚,竞租诚意金可不予退回。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