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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7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我局开展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试点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拟采用公开竞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49.92万元。

  (三)项目需求

  1.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工作

  运用实地探访及座谈研讨等方法,系统性收集迳下村发展现状资料,全面把握迳下村发展优势及需求,为“零碳乡村”的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与实践基础,明确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规划与实施方案相关事宜。

  (2)实施方案编制

  基于迳下村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综合改革治理等建设成效,结合前期调研成果,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指引下,遵循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建设的原则,根据中国零碳村镇促进项目的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编制《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及《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规划实施方案》。

  (3)完善与成果提交

  《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及《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规划实施方案》文本编制完成后,黄埔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内部审核、研讨修改,并征求相关单位及上级部门意见,服务供应商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黄埔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发展规划》及《广州市黄埔区迳下村“零碳乡村”能源规划实施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正式印发后,进行本服务项目验收及结算工作。

  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报价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下午18:00前,超时概不受理。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家团队,其中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低零碳规划编制设计、民居节能改造、温室气体核算、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研究等,专家团队包括农村能源专家等。

  (三)提交资料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3.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

  5.其他资料:(1)含类似业绩文件等;(2)针对社会团体,需提供年度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信用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每份按照“3.报价表”单独分装1个档案袋或信封等文件袋、其他材料(1、2、4、5)装入1个档案袋或信封等文件袋的方式分装,不得混装,并在文件袋表面做好“报价材料”和“其他材料”的标识,开口处粘贴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8:00前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楼708室,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四)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如果报价单位数量在3家以上,采购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报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组织评审,以综合得分评标法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果报价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本次公开竞标工作流标。

  三、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100分制)

分值

1

报价30%

报价最低者得分30分,报价次低者得20分,报价最高者得10分,若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得0分,同时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0

2

工作方案50%

工作计划周详,技术路线清晰,工作方法科学。视工作计划、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酌情打分,满分20分。

20

承担人员资格和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得10分,为副高级职称得12分,正高级职称得15分。项目小组成员每增加一名高级职称加2分,中级职称人员加1分,满分20分。

20

服务质量承诺要素周全,多方面为采购单位考虑,为项目后期服务和咨询需求提供响应保障以及提供的相应文件规范和完整,酌情打分,满分10分。

10

3

总体技术实力和业绩20%

视投标方的总体技术实力酌情打分,满分15分。

15

根据相关业绩酌情打分,满分5分。

5

  四、成交规则

  (一)成交规则:采用综合评标法,符合条件的参加竞标单位中,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终止规则: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49.92万元,如报价单位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报价作废。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折扣低于最高限价的60%,报价单位须单独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确定后,需进行采购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双方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昊哲,联系电话:020-32280431。


  附件:1.报价须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

      3.授权委托书(模板)

      4.xxx项目报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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