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
此次招租的标的位于黄埔区港湾西三街6号之一至之十首层物业招租。
二、招租房屋用途
租赁场地仅作为商业使用。
三、招租方式
此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租,招租对象为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方需阅知招租方案及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样本,并认可招租房屋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场地。
四、租金底价及竞租保证金
1、黄埔区港湾西三街6号之一至之十首层,面积259.54平方米,租金底价为每月85648.00元。竞租人每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2、租金涨幅为每年递增3%。
3、竞租保证金:256944.00元。如竞租人中标,在期限内不领取中标确认书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如未中标,招租人于竞租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竞租保证金。
五、租赁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场地的维修、保养、使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需含公摊面积部分)等一切费用。
2、本次招租房产的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为装修期)。如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保证金为首期月三个月租金,竞租保证金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转为租赁保证金,同时需补齐差额。租赁届满时无息退还。
4、房屋的租金支付:房屋租金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
5、如承租人需改变场地使用用途,应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并获得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6、承租人的装修方案(含场地间隔、结构、水电等管线移位等)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场地。
7、本招租方案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意向方须自行向招租方了解情况。
8、原承租者因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参与投标。
9、招租方不是产权方,但招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10、本次竞租采取以下办法:
(1)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有效报价书中价高者为竞得者,若出现竞租价格相同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竞得者,抽签的先后顺序按报名表的先后顺序确定。
(2)在评标前,竞租者有权选择弃权,选择弃权时竞租者的竞租保证金由招租单位没收,不予退还;招租单位在开启第一份竞租报价书后,竞租者不能选择弃权。
(3)如果确定价高者为竞得者,报价不得改变。如竞得者弃权,竞租保证金由招租单位予以没收,以竞租报价书中竞租价格第二高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4)无特殊情况本公司将于招标公告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标。
(5)评标小组由本公司综合部、业务运营部、资产运营部负责人组成。
(6)竞租结果将在黄埔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竞租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1、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电话联系我方,咨询电话:刘先生15918493046。
招租方:广州市黄埔供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