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动态> 政府采购 > 正文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就业实训“领跑计划”采购服务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08-12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63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要、群众意愿等开展多元化就业实训服务,促进辖区实训链与就业链、产业链无缝对接,建立高效、便捷的就业实训服务联动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采购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2024年黄埔区就业实训“领跑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就业实训“领跑计划”服务

  2.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预算:40万元以内(含税金)

  4.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任务完成(原则上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承办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办单位需为具有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有满足实训需求的场地和设备,有符合条件的师资资源库,用于支撑实训工作按规范实施。

  3.熟悉黄埔区劳动者和企业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服务。

  (二)项目任务和要求

  目标任务:根据广州市关于推广就业实训“领跑计划”的要求,开设就业实训班20个以上,每个班15-30人,其中5个班应属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主培育单位等重点行业、企业之一或多个类型。通过就业实训直接促进100人以上实现就业。

  具体要求:

  1.对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了解重点人群的就业需求,形成岗位、实训需求管理台账。

  2.摸查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岗位需求较多、支持实训后吸纳就业多的企业,形成用工需求集中度较大的企业岗位需求清单,也可结合实际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

  3.积极联系对接需求企业,按照“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的模式,共同制定实训项目,确定参加就业实训人员。

  4.开展就业实训,形式为线下集中培训,培训周期每班次最短不少于2天(共16个学时,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就业实训授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要做好对参培学员的管理,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签到,不允许出现代签,一次性全部签到等行为。要做好培训期间的培训相片、视频留档(2段视频,每段不少于10分钟),相片和视频拍摄角度应全面反映培训情况,要能显示出教师、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等要素,视频要有拍摄时间,相应时间、地点要与培训计划保持一致。要按班次整理归档培训档案,严防参培学员个人信息的泄露,档案资料的存放必须完整有序,至少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5.课程结束后,与用人单位联合进行考核,按需组织“招聘会”,通过考核的学员可直接与企业签约实现就业。

  6.就业实训结束后,跟进优秀学员与合作企业的岗位对接情况,通过实训效果灵活调整实训课程。定期跟踪其他未就业学员的情况,积极推荐相关岗位资源。

  7.其他事项需按上级最新印发的就业实训“领跑计划”工作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限及材料

  供应商必须于2024年8月16日前,向我局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以下材料送至我局:

  (一)项目计划书(格式见附件);

  (二)服务报价表;

  (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具备本项目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材料应密封,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其他

  (一)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报价材料,或向报价单位打听报价金额并提供给其他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15室,邮编:510530,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2378993)。

  (五)确定中标:我方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我方要求拟制服务协议,我方按服务协议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就业实训“领跑计划”服务项目计划书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技术单位: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粤ICP备12036201

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