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现计划开展“黄埔区迳下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服务邀标工作,为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选择设计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迳下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实地调研迳下村水系资源与生态禀赋,做好迳下小微湿地群建设的前期分析与整体规划。
2.根据前期现场调查,开展迳下小微湿地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并按有关要求评审、报批。
(三)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应合理安排黄埔区迳下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的工作和时间节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2.项目验收要求
提交的方案成果应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相关项目报批。
(四)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3.《广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
4.《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
5.《广州市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4〕47 号)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单位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报价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报价单位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
设计服务报价不超过人民币12.46万元(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暂估330万元,该限价最终按建安工程结算价计算)。
(二)报价材料
1. 报价单位情况明细表(固定格式见附件1);
2. 报价文件(固定格式见附件2);
3. 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报价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4:00-15:00。
(二)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5:30。
(三)递交、开标地点: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武楼417室会议室。
(四)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519510。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有关约定和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次公开邀标比价评选采取合理最低价比选方式。
(三)如报价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报价作废。报价折扣低于最高限价的60%,报价单位须单独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报价人未盖公章或报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2.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所提交附件);
3.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五)报价单位不应少于3家,如少于3家应重新组织比价工作。
(六)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黄埔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docx
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