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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建设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84





  我院拟对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建设。

  二、项目预算:54.7万元。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等。

  四、详细需求: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调研文件目录及要求

  调研文件参考目录

  调研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文件目录;

  2. 工程清单报价一览表;

  3.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5个);

  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报名

  (一)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勘查现场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地点:黄埔区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总务科。

  (三)调研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地点:黄埔区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附件:1、广州市黄埔中医医院核磁工程机房建设项目工程量.xlsx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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