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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财务专业技术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78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成效及确保中心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本项目服务单位选取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ZZCG-[2024]012

(二)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财务专业技术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7.7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项目内容:对采购人使用区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核算,资金管理和拨付、资金使用和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包含公共基础设施)规范性、会计凭证完整性及会计资料档案归档等进行复核和查验,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告知并提出整改建议,且协助采购方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六)项目地点: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广州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或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上述资格要求须按报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密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埔区信息网网站http://www.hp.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邮寄/上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收件地点及联系人: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2038365)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15:00

开标地点: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502会议室

五、确定中标方法:

(一)通过资格审查,并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响应表》的服务单位不少于3家(含)后,按照报名单位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单位,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单位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摇珠的方式确定。

(二)结果确定2个工作日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并在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3203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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