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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配套货物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085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水库综合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配套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配套货物

  采购项目编号:YY-CG-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9,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配套货物):

  采购包预算金额:1,289,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水文仪器设备

雨水情视频监控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2

大坝观测仪器

渗压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3

大坝观测仪器

渗流量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4

大坝观测仪器

坝体表面位移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5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气象环境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6

水文仪器设备

输水涵管流量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7

水文仪器设备

灌溉渠出库流量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8

水文仪器设备

溢洪道出库流量监测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9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闸门自动控制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10

绝缘电线和电缆

视频供电线路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11

交换设备

现地管理中心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1-12

水文仪器设备

洪水预警预报设备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投标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工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三楼308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305室。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zwgk/zbtb/index.html)、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yycc.com/)。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水库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木强路68号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20-820777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30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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