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我局现有采购项目“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一)协助完成信访工单的受理、分派以及有关附件上传工作。
(二)完成日常信访数据的收集、归类与统计。
(三)对信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并形成办理情况报告。
(四)做好重点信访事项工单的回访工作,依据办理情况报告以及回访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工作建议与措施。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做好信访工单数据的收集、归类与统计工作并形成台账资料,依据日常工作需要,完成相关信访数据的统计。
(二)定期完成服务期间信访工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包括不限于投诉方式、案件类型、案件数量、案发区域、重点投诉事项等,并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三)研判生态环境类信访形势,对出现或可能出现徒增信访投诉量的事项及时提供预警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四)对已办结信访工单制定针对性的回访工作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回访、上门回访、集中访谈等形式对信访、投诉人进行回访跟踪,做好回访记录,分析总结回访经验,定期形成工作汇报材料,不断提升回访工作质效。
(五)需依据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各个信访平台的信访工单的受理、分派以及附件上传工作。
(六)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七)完成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研判:对2024年全区环境信访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发现突出问题、热点区域、行业,预测变化趋势。
(八)完成重点信访投诉件的回访和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效果评估:对2024年全区环境信访投诉数据按日期、区域、案件类型等对重点件进行定期抽查及回访,每期对重点、重复投诉件抽查回访率不少于信访投诉量的90%,对并根据办理人员态度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评估办理效果并出具评估报告。
(九)对于可能造成舆情与群体事件的信访事件进行统计,出具重点信访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十)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成果:
1.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研判报告》文本至少5篇,每篇一式六份;
2.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效果评估报告》文本至少5篇,每篇一式六份。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生态环境信访分析评估项目的工作和时间节点,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供应商须配备专业团队,指派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少于4名人员(含团队负责人,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有相关工作经验(非应届毕业生)。
(三)项目验收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研究成果应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审核。
五、项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信访工作条例》
(三)《环境信访办法》
(四)《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环厅[2019]106号)
(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环〔2020〕20号)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研判评估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记录仪器及通讯音频设备的采购费、租赁费、人员车辆交通费、差旅费、培训餐费、正常的保险费、专家会务评审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其他杂费),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7万元整。(含税)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二、开标时间及定标原则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
(二)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供应商,评分最高者得。
(三)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23室。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四、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23室,
联系人:吴嘉晨、廖秀清;联系电话:82111856、32363025。
2024年黄埔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分析评估项目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 | 项目经验 | 投标人于2021年-2023年有实施信访相关项目经验,每实施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8 |
单位技术实力 | 单位从事5年以上环保技术服务得12分,单位从事3年以上环保技术服务得8分,单位未从事环保相关业务的得4分。 | 12 |
项目团队 | 项目负责人经验: 有开展环保技术服务相关经验5次以上的得6分,3-5次经验的得3分(不含5次),1-3次经验的得1分(不含3次),没有经验得0分; | 6 |
项目成员:有开展环保技术服务相关经验5次以上的得6分,3-5次经验的得3分(不含5次),1-3次经验的得1分(不含3次),没有经验得0分; | 6 |
2 | 技术部分 | 可行性工作规范 | 根据项目制定有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工作台账,得17分;制定有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工作规范、工作台账得11分;制作可操作性差的工作规范、工作台账得5分;无工作规范或工作台账的得0分。 | 17 |
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 | 根据投标单位的方案,方案思路清晰、实施步骤明确且满足需求、可行得15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需求得8分;方案内容难以满足需求得0分。 | 15 |
应急方案的可行性 | 根据投标单位应对应急事件的方案,方案的应急措施详细、明确且满足需求、可行得16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需求得8分;方案内容难以满足需求得0分。 | 16 |
3 | 价格部分 | 价格 | 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评标价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 20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