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美妆品牌建设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调研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美妆品牌建设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调研项目。
(二)拟招取承办机构数量:
1家。
(三)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在项目实施有效期内(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组织调研组专家结合本调研项目主题内容,拟定调研提纲,采取文献查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个案分析、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梳理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美妆产业发展现状、品牌建设特点和服务诉求,调研借鉴国内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产业政策规划、美妆品牌国际化策略、推动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比对广州市及黄埔区推动美妆品牌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和形成调研报告。
(四)发包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结。
(五)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整)。服务供应商报价需包含专家咨询劳务费、文献查询费、会议费、差旅费、调研报告整理费、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应约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应能联络调度熟悉国内外美妆产业政策法规、区域美妆产业经济发展、品牌建设、直播电商、文化传播等相关领域专家,专家应具有良好身体素质、较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项目执行力,专家人数不少于9人。
(三)供应商应结合本调研项目需求,提供工作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实施路线设计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调研项目需求分析规划、项目实施步骤、项目中期评估、调研报告评审验收、各环节人员职责分工等。
(四)供应商应配备若干名具有相应经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员统筹跟进联络选派专家、调研行程安排、调研数据整理、往返交通、食宿安排、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供应商应结合本调研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文献查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个案分析、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整体摸查采购人辖区内不少于60家美妆生产、经营企业的发展现状、品牌建设特点和服务诉求,选取不少于3家省外本土美妆品牌商、相关行业商(协)会,2家境外品牌商作为样品,调研了解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产业政策规划、美妆品牌国际化策略、推动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比对广州市及黄埔区推动美妆品牌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和形成调研报告。
(六)协助采购人收集更新国内外重点地区美妆产业政策和最新指示精神,并对采购人辖区内美妆产业政策制定和未来工作方向提出建议。
(七)供应商应能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调研项目实施周期、调研样本选取、实施路线规划、调研方式选取、调研报告成果提交形式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本调研项目履行情况的跟进,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八)供应商及其所委派专家、项目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保密法纪和廉政纪律。
(九)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本服务项目转包、分包。
(十)供应商拥有组织开展美妆产业类调研项目、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行动方案编制等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十一)项目费用支付。本次采购项目费用采用打包价签署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凭发票分期支付。
四、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相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简介(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实施方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专家团队成员名单、专家聘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履历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响应文件参考模板中涉及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参考模板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逐页手写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规整装订,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提交响应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扫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hpscyhc@gdd.gov.cn)或以密封文件形式上门提交。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提交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事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的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关联单位不参加应标承诺书(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专家团队成员名单、专家聘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履历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利于竞标的其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11.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要求: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同时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以密封文件形式上门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8室(联系人:禤小姐,联系电话:020-83271412)
八、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供应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供应商候选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拟选定的供应商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将《确定供应商通知书》送达所选定的供应商。
4.在送达《确定供应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局名义与所选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和廉政责任书。
注:所选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和廉政责任书约定内容履约。
九、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20-83271412(药化科)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020-22205845(办公室)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020-22205874(宣教科)
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doc
2.项目响应文件(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