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丰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S202405HC0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2024年安全展馆设备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http://www.gzfsgl.cn/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丰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fs888888@163.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00秒
现场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03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广州丰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zfsgl.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五路38号
联系方式:020-61850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丰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03
联系方式:13172013536、13560844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黄先生
电话:13172013536、13560844900
广州市黄埔区玉泉学校
广州丰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