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拟对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PJL【2024】0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2.5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 采购内容: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④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5)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6月11日起至2024年06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0室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9:30-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hp.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庙头社区庙头路801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4504103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7702075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77020751
十五、其他事项
附件一: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