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人社规字〔2024〕2号)精神,我局负责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优秀高技能人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住房补贴遴选活动的组织实施,遴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欢迎全市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优秀高技能人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住房补贴遴选活动
(二)项目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一家承办单位开展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高技能人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住房补贴遴选活动。最终推荐人选高技能人才不超过1000人,技术骨干不超过250人,管理人才不超过250人,总数不超过1500名。
(三)项目预算:32万元以内。
二、承办单位资质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承办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熟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区情、创新创业环境及人才政策,可以较好地开展遴选活动宣传。
3.有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资源库,用于支撑评审工作按规范实施。
4.有类似人才遴选活动和专家评审服务的工作经验,有前台服务和电话咨询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承接过类似政府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二)项目任务和要求
1.开展遴选活动宣传和动员:承办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全区符合条件的单位人才积极参与遴选活动,开展遴选活动宣传和动员:召开大型政策宣讲会(每场参与企业100家以上)3场以上,到重点目标园区组织宣传活动3场以上;
2.承办单位提供的办公场地应位于黄埔区,办公场地应满足开展材料收取、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
3.供应商安排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一是业务咨询。评审期间设置咨询窗口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企业和参选人员有关遴选事宜的咨询;二是受理和审核。熟悉并掌握黄埔人才指数综合服务平台的基本操作;受理并整理好参评材料,对参评单位的注册地、统计关系、税务管理关系进行核实,核定参评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须保存核查经过及核查结果,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前二次核定入围名单在职在岗等情况;根据遴选标准和条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整理、登记、核实和分类、汇总,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核定每个环节的分数是否准确无误,总分排名是否准确无误等;按照我局要求抽调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协助相关工作等;三是及时处理与遴选活动相关的工作。
4.组织专家评审:承办单位按照评审需要邀请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必须符合方案要求,一般要求具有类似人才遴选活动经验。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并与专家签订合法有效评审服务协议;供应商应制定合法、公正、公平、严密的评审程序,统筹安排专家开展评审,为专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并负责按市场价发放专家评审费;供应商会同评审专家组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经区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的名单核查人员是否在职;
5.资料整理及撰写分析报告:遴选活动完成后,对参选及最终入选人员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将入选人员的纸质材料移交我局进行归档;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高质量分析报告,总结本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协助补贴审核工作,供应商应随时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检查。
三、申报时限及材料
报价单位必须于2024年6月17日前,向我局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以下材料送至我局:
(一)项目报价函,服务报价表(附件1);
(二)项目计划书(附件2);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具备本项目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密封,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其他事项
(一)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报价单位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单位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815室,邮编:510760,联系电话:82509261)。
(四)确定中标:我方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我方要求拟定实施方案,拟制服务协议,我方按服务协议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附件:1.服务报价表
2.项目计划书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