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抽查技术检查工作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采购评审。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抽查技术检查工作的服务项目。
(二)拟招取承办机构数量
1家。
(三)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承办方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检测、食品和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电气、建材、金属制品、个体防护装备等领域的5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抽查技术检查,后处理机构整改情况复核并提供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告。
(四)发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20日前。
(五)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项目最高限价:¥90,000元(玖万元整),报价人报价需包含应标费用、专家劳务费用、专家及检查组工作人员交通费、餐费、资料费及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上述单位同时应提供现有团队2021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报价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承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抽查服务方面的项目经验。
(三)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方案设计需合理、细致、清晰、分工明确等,应当包含检查团队组成、检查组织形式、检查过程实施步骤、人员职责分工、跟踪评价项目效果等。
(四)服务供应商应指定1名熟悉检验检测行业并具有相应经验且相对稳定的专人统筹跟进联络选派专家、往返交通等工作。根据检查对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应选派专家不少于2名(含2名),其它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应选派专家不少于1名。聘请专家须为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或具备相应专业领域副高职及以上职称。
(五)服务供应商应能按照委托方的检查项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对象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备快速服务响应能力,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的对本服务项目履行情况的跟进,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六)服务供应商应当与检查对象无其他项目合作关系,其所委派的检查专家与检查对象无劳动聘用关系且无利益冲突。
(七)服务供应商及其所委派检查专家自觉遵守保密法纪和廉政纪律。
(八)服务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本服务项目转包、分包。
(九)服务费支付。本次采购服务费采用打包价签署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凭发票分期支付。
四、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 相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需包括检查团队组成、检查组织形式、检查过程实施步骤、人员职责分工、跟踪检查效果);
7.单位概况。
(二) 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出项目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封面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报价函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须盖公章;其余多页文件须盖公章或骑缝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报价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扫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scjjlc@gdd.gov.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5个工作日)。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的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承办机构组织团队成员名单、学历、社保缴纳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同类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
(四)资格审查要求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报价意向人报名,同时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价单位确定采购候选单位。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3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快递邮寄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10室(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20-28209059)
八、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评分要素比重:
(1)技术部分总共占50%,其中包含:方案设计的针对性20%、项目实施方案20%、质量保障措施10%;
(2)商务部分总共占40%,其中包含报价人资质情况5%、同类项目业绩30%、项目服务团队情况5%;
(3)价格部分占10%,具体为服务报价。
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采购候选人。
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后4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需按采购人指定时间组织开展工作,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
九、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20-28209059(计量科)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020-22205845(办公室)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020-22205874(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