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SF-202404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5000.00元
注: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单位管理费、税费;②定量的技术力量、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工会、设备、交通等,总费用不超过76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65000.00元
注: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单位管理费、税费;②定量的技术力量、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工会、设备、交通等,总费用不超过765000.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765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满(共12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售价:300.00元
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表人投标或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注: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p.gov.cn)、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uifenggroup.com/index.html)。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系方式:区工、卢工 82031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联系方式:钟工 1892220816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