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采购2024年环境保护宣传服务活动策划及执行媒体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2024年环境保护宣传服务活动策划及执行媒体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2024年环境保护宣传服务活动策划及执行媒体服务项目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宣传服务活动的主题,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树立、强化、持续增强“生态黄埔·你我同行”黄埔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品牌,倡导社会各界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在服务期限内策划、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的生态环境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应涵盖“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国际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低碳日”“国际清洁地球日”“志愿者日”等)。
(二)供应商应对活动实施过程全程录制并在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活动内容汇总成片和新闻稿报送采购单位;协助在3个以上主流自媒体平台和3个以上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活动成果。
(三)制作法律法规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的宣传短片或宣传册。
(四)协助采购单位制定和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主题活动方案。
(五)协助采购单位策划设计生态环境主题活动视觉主题、设计电子海报和宣传折页。
(六)负责制作本次宣传活动纪念品及发放工作。
四、服务时限及最高限价
服务时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
最高限价:项目经费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该限价包含宣传资料制作费、场地费、录制费、纪念品费用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费用拟分三期支付,首期款不超过总费用的50%,第二期款项不超过总费用的30%,尾款为余下总费用的20%。
五、支付方式
费用拟分三期支付:
1.合同生效后,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首期款(不超50%)。
2. 供应商在完成2场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后,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第二期款项(不超30%)。
3. 供应商在完成全部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后,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尾款。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提交全部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报价表、对应综合评分细则及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3楼323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递交时间:2024年5月9日 9:30-11:30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最高者得。
(二)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3236305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4月29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2024年环境保护宣传服务活动策划及执行媒体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 (30分) | 项目负责人经验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培训或授课等生态环境类宣传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说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签署劳动合同或是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或授课的宣传记录文件的复印件;报刊文章的样本复印件;刊载公益类生态环境文章的报刊样本复印件件。 | 10 |
业绩情况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做过政务类宣传活动项目,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20分。(以上均需提供合同或文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0 |
2 | 技术部分 (50) | 项目理解 | 针对本项目的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宣传工作的理解, (1)理解深入透彻得10分。 (2)理解一般得7分 (3)理解较差得4分 | 10 |
宣传活动方案 | (1)宣传方案主题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完整的,得20分; (2)宣传方案主题不明确、思路模糊、计划简略的,得10分; (3)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 20 |
实施方案 | (1)制定4场或以上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且工作思路清晰,有针对性,理念先进且符合项目要求,切实可行,重点理解突出,得20分; (2)制定4场或以下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且工作思路与理念基本符合项目要求,重点理解到位,得13分; (3)制定4场以下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且工作思路与理念不清晰,无明显重点,得7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 20 |
工作保障措施 | (1)提供与本项目详细的工作质量、推进、人员保障措施的,得10分; (2)提供与本项目相对简单的工作质量、推进、人员保障措施的,得5分; (3)不提供工作保障措施,得0分。 | 10 |
3 | 价格部分 (20分) | 价格 | 各报价单位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评标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为满分;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高于评标基准价而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 20 |
4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