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动态> 政府采购 > 正文

大沙街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8116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大沙街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大沙街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24-04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05,3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万伍仟叁佰元整)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

其他服务

大沙街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1.00(项)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已办理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1号自编3栋208室

3.报名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1号自编3栋208室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1号自编3栋208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

联系方式:020-31606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1号自编3栋208室 

联系方式:康小姐 18818869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话:18818869561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信息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招标文件领取人

姓名

固话

电子邮箱

手机





备注

投标登记资料是否齐全(此项由代理机构经办人填写):

投标人经办人签名: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注:1.表格所填(印)字迹应确保清晰可认,对易混数字和英文应书写工整。

2.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领取文件情况实行分开登记,代理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文件收发情况。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技术单位: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粤ICP备12036201

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