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财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财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四、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内容
绩效业务培训;协助2023年项目支出自评、决算公开报告;协助项目运行监控;协助2025年预算公开报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地址和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文件提交方式:上门提交(需双方签名确认)
(三)地址和联系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大街 31 号宝夏花园B栋二楼225室(联系人 :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1604574)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档案整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具有一定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具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相关绩效评价工作经验。
(三)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投标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八、评审原则
(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标地点:穗东街道办事处(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
(三)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服务单位,被确定为服务单位者签订合同,未被确定为服务单位者不另行通知。
九、提交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工作实施方案(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人员配置情况,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会计、审计、经济三者其中一种即可,附相应的职称证书);
2.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实施步骤;
3.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4.服务质量承诺。
(五)以往开展过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资料,(参选人应提供近年来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协议服务合同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和提供街道评价业绩,加盖公章);
(六)公司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开口处粘贴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在每一页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由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面交。
十、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响应文件。
十一、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