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防暴雨内涝应急布防抢险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黄埔区水务局关于明确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工作经费的函》(穗埔水函〔2020〕390号)文件精神,贯彻应急工作“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我街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大沙街道2024年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队伍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主要对大沙街管辖范围内水浸点进行提前介入应急抢险工作、对管辖范围进行机动巡查并及时处理新发现水浸点、按照指令对相应水浸点进行机动处理,森林特别防护期内(10月1日至次年5月15日)为我街道辖内山边林地进行洒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在防御范围内机动巡查,组织应急排水、参与救援等工作;
2.清理水浸点收水口垃圾、树叶等排水障碍物,及时打开井盖拓展排水设施收水能力;
3.必要时,搭建临时通道,设置安全围蔽,启动水泵等排水设备,组织排水作业,参与交通疏导,装卸沙包、搬运应急器材等工作;
4.配合街道梳理、分析内涝成因,于应急工作完成一周内完成内涝成因分析并向街道提出治理建议;
5.参与应急演练、培训、比武等活动;
6.按照指令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为我街道辖内山边林地进行洒水。
(三)项目要求
1.排涝应急抢险队伍由大沙街道指挥,并应根据实际需要按街道指令服从区防汛、应急等部门的调度。
2.抢险人员及设备配置:排涝应急抢险队人员10人、设备以抢险组为基准单位,抢险组两组,每组配置为:抢险人员5人(含司机1人),抢险车辆(3吨位)1辆,抽水泵(总流量400m3/小时),开井相关器具、安全围闭、排水劳保用品、照明、油锯等。
3.备勤保障、应急抢险次数不少于42次,如果少于42次按实际次数据实结算,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先行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4.抢险队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有关部门以及街镇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抢险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并为参与抢险作业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保护用品和统一的反光工作服、工作帽。
5.按照指令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为我街道辖内山边林地进行洒水服务10次。
(四)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
(五)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不高于人民币20万元/年。投标人报价需包含排涝抢险队伍人工费、社保、人身保险、排涝设备费、税费、管理费以及服装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注册地址在广州市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营业执照必须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三)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谢绝联合投标。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详见附件1);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详见附件2)
(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六)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说明、工作人员清单和身份证、设备设施清单及照片、服务计划书、往年相关项目业绩、应急抢险预案、人员保障及管理制度);
(七)其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1-6项属于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未提交相应文件或未符合要求的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符合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将否决其投标。以上所有文件须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公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4 月11日至2023年4 月17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二楼210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229号)
五、定标原则
2024年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服务购买年限为1年,金额不高于20万。设置总价最高限价,超出为无效报价,评标以质优价廉为原则。
以综合评标法(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标,总分100分。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公司,如出现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评标小组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比:
(一)项目经验(占10分)
评分规则:按承接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评分
(二)人员素质(占10分)
评分规则:按队员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分
(三)装备设备(占20分)
评分规则:按设备数量、抽水泵功率及排水量大小、运输车及洒水车类型等综合评分
(四)价格因素(占30分)
评分规则:按报价高低进行评分
(五)响应时间(占10分)
评分规则:按响应时间快慢进行评分
(六)额外服务(占10分)
评分规则:按承诺参与额外服务次数多少进行评分
六、公布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在黄埔区信息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3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
黄埔区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101号4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8238656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投标函
投 标 函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依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 大沙街道办事处购买2024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队伍服务项目的招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公告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公告及其附件,包括全部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认为此招标公告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公告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招标后、报价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受到相应的赔偿。
8.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文件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我方具备下列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大沙街道办事处2024年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队伍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大沙街道办事处2024年排涝应急抢险及森林防火洒水队伍服务项目 | 小写: 大写: | 至合同签订起一年 | |
备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80%,必须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3.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该响应无效。
4.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