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黄埔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提升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我们报名,参加服务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黄埔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全面提高黄埔区公共场所公共信息标志规范性,推动
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黄埔区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化城市综合竞争力,优化城市环境,展示新黄埔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等文件关于监督检查的规定,按照《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录》所列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现场检查。陪同我局执法人员完成对区属旅游景区(点)、公园、文化设施、医院等4类具代表性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监督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给出具体优化建议及设计参考。检查项目我局将优先选取处于新建或修缮阶段的,能体现黄埔城市新形象、公共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场所项目,检查场所项目不少于4个。
2.检查不合格项目整改指导。各有关公共场所单位对照检查报告中不合格项和改进方案整改后,再次到相关单位进行复查和整改指导,现场解答整改处理的细节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对2023年黄埔区公共信息标志监督检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公共场所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帮助其整改完善公共信息标志系统。复核场所项目不少于2个。
3.在建项目指导。一是对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公共信息标志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出具标准化技术指导意见;二是对辖区内在建项目有咨询需求的,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三是根据我局需要,陪同走访重点在建工程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向建设方、施工方宣贯《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公共信息标志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督促指导建设方、施工方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规范设置公共信息标志。
4.编写全年提升专项情况分析报告。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整理和分析,包括各单位的联系和反馈情况、跟进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进度、对今后工作重点方向提出建议等内容。
(三)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报名参加报价的单位其报价需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上述单位同时应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或参与相关标准化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标准化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报价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单位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项目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封面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报价函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须盖公章;其余多页文件须盖公章或骑缝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报价文件。
五、采购流程
报名、资格和有效性审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报价意向人报名,同时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价单位确定采购候选单位。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2021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或参与相关标准化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标准化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提交扫描件。
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请按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扫描并发至政务邮箱hpqbzc@gdd.gov.cn;
(二)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八、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递交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上门提交均可;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3室(联系人:袁秦山,联系电话:020-82385785)
九、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十、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
十一、咨询监督方式
项目采购咨询电话:标准化科,电话:020-82385785;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办公室,电话:020-22205863;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宣教科,电话:020-22205874。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