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开展2024年黄埔区工业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全面促进黄埔区工业企业发展、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等工作,现拟以公开询价方式对外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我局2024年黄埔区工业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黄埔区工业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采购人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工业企业投资情况、工业项目备案指导、工业企业异动情况等综合性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以及辅助性事务工作。具体包括:
1、配合落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工作任务。推动辖区内企业积极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配合争取国务院督查激励,项目单位需协助我局落实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工作任务。
2、摸查辖内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配合我局不定期对辖内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摸查,重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及时形成摸查汇总表报我局。
3、辅导工业企业开展项目备案。密切联系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意向的企业,配合我局宣传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等政策,辅导企业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必要时辅导企业完成项目变更、撤销等,协助收集企业在项目备案或核准管理过程中反馈的诉求和政策建议。
4、辅导企业完成项目入库。根据前期摸查情况及近期备案项目情况,辅导企业梳理项目投资情况,并按要求在每月10号(逢节假日,则视国家统计局规定情况相应调整截止日期)前向区统计局提交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请材料。
5、督促工业企业按时报送月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配合我局督促已入库项目按规定在每月7日(逢节假日,则视国家统计局规定情况相应调整截止日期)前报送上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确保应统尽统。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上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报告情况。
6、摸查辖内工业企业异动情况。主动通过日常走访调研等途径掌握辖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异动情况,如关停并转计划、新项目建设计划、新产品上市计划以及关于新项目的政策需求等,及时形成异动情况报告报我局。
7、建立工业企业档案。协助我局制定和动态更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系档案,更新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整理企业基本情况(含设立时间、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情况、区外生产基地或关联公司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当年主要变更情况等)。
8、协助组织开展企业培训等活动。协助我局组织镇街园区业务培训、工业企业政策宣讲会、项目培训会、对接会、座谈会等会务活动。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包括:项目工作费用、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企业服务领域有多年的政府服务工作经验,熟悉促进工业企业相关工作,熟悉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入统流程,了解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三)具备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四)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项目整体响应能力、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投标单位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4月7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202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郭慧,电话:82111499,工作日提交资料时间:9:00-12:00、14:00-18:00。
七、遴选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
分值 | 45分 | 40分 | 10分 | 5分 |
(一)技术评分
分值 (45分)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10分 | 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 | 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对比最好得10分;对比次之得7分;对比一般得4分;对比差得0分。 |
10分 | 项目整体响应 | 根据服务机构对本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工作组织时间安排进行比较评分。对比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15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服务机构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比较评分。对比优得15分;良得12分;中得9分;次得6分,差得0分。 |
10分 | 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 | 以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对比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二)商务评分
分值 (40分)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9分 | 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 | 投标人直接跟踪服务,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服务便捷。在广州市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6分,在黄埔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9分,没有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房屋租赁证明等)。 |
10分 | 类似项目经验 | 拥有为各级工信部门提供类似项目服务等相关经验,3个以下不得分,3个得4分,每多1个加1分,9个(含)及以上得10分。以盖章合同复印件为准。 |
12分 | 企业资质 | 拥有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认定资质得8分,曾有获得服务示范平台或承担服务平台建设的单位的每个项目加2分,最多加4分。没有则不得分。 |
9分 | 项目组人员能力水平 | 项目组人数不少于3人,成员为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少于3人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学历按照最高学历进行统计,以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资质证明、近一年社保证明盖章复印件为准。 |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审时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附件: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