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协助推进2024年黄埔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黄埔区环保产业现状调研,协助编写《黄埔区产业情况调查报告》(暂定名),在此基础上协助制定《黄埔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暂定名)并根据方案内容配合开展2024年区级产业链相关工作和广州市级产业链相关工作。组织专家对《黄埔区产业情况调查报告》(暂定名)开展技术评估,提交的成果需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二)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专业人员需在供应商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下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本项目至少配备专业人员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调查和编制人员至少3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并有序开展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研究成果,编制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依据
(一)《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建“双链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三)《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的函》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4万元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如供应商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具体见《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逾期递交或邮寄递交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四、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2111810。
附件:《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47分) | 供应商资质 | (1)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供应商具有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资质相关证书的,得2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8 |
项目能力保障 | 1、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环境保护相关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近5年参与过污染源普查或环境统计项目的,得1分。 2、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至少3人)具有环保类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得3分;具有环保类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2分;具有环保类助理职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说明: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报价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不得分。 | 14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经验 | (1)供应商近五年内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或承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咨询服务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供应商近五年内编写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承接区域环保相关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或环保管家)、环保管理评估等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 说明:须提供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15 |
客户评价 | 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具有甲方出具的评价,每获得一个好评(满意、优秀、好或评价90分以上)等正面评价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无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说明:提供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含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 10 |
2 | 技术部分(43分) | 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了解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及项目意义掌握是否全面、准确、深刻进行评审: (1)对项目背景了解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准确、深刻的,得10分; (2)对项目背景了解较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较准确、较深刻的,得8分; (3)对项目背景了解基本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基本准确的,得6分; (4)对项目背景了解程度一般,对项目意义认识不够准确、深刻的,得3分; (5)对项目背景情况不了解,得0分。 | 1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工作内容的把握 |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对本服务项目的把握程度(能否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掌握本项目的难点重点); (1)熟悉、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9分; (2)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项目的重点难点,得6分; (3)了解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项目重点难点把握一般,得3分; (4)尚不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不清楚和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0分。 | 9 |
工作方案实施 |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作方案 ②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方案 1、工作方案合理性高,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可行性强,得12分; 2、工作方案合理性较高,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9分; 3、工作方案基本合理,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的可行性一般,得6分; 4、工作方案合理性较低,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可行性较低,得3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12 |
团队配置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项目组的组建情况,对其工作组成员分工清晰程度和组织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审: (1)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安排合理,经验丰富,得6分; (2)团队人员配置一般、岗位分工安排合理性一般,经验一般,得4分; (3)团队人员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安排不合理,没有相关经验,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6 |
项目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 (1)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全面、可行性高,操作性强,得6分; (2)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性较高、操作性较强,得4分;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清晰但不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得2分;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不清晰,缺乏可行性,得0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3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 指标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评标价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