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委托协助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PJL【2024】FW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委托协助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7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街道辖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协助管理,包括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超立面经营、乱拉挂、乱张贴、乱设置广告灯箱、乱停放等市容六乱行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提供书面承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27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 6日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hp.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229号 |
联系人:裴先生 | | 联系电话:823831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2室 |
联系人:陈工 | | 联系电话:020-82383538 |
传真:/ | | 邮编:5107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工 | | 联系电话:020-82383538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6日
附件:采购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