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动态> 最新动态 > 正文

本月,这些外贸新规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3-12-14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31653

12月外贸新规


海关总署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

进口信息技术设备3C认证试点新政策;

贸促会原产地办证企业备案事项取消;

中国宣布对6国单方面免签;

中沙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欧盟通过新规,允许计划前往申根地区者在线申请签证;

印度修订部分医疗仪器和电气产品标准;

印度决定对华家电用钢化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尼西亚对自行车、手表和化妆品加征进口税;

泰国对涉华无锡钢板、镀锡钢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泰国发布针对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设备的标签要求;

菲律宾削减石膏进口关税;

缅甸要求食品进口商必须提供强制性进口卫生证书。





1.海关总署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的公告》,其中提出,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办理深加工结转业务的,企业应于每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核注清单及报关单进行集中申报。

方案全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94187/index.html

2.进口信息技术设备3C认证试点新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试点地区(适用范围: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予以调整。对于在试点地区进口的CCC认证范围内信息技术设备,认证委托人在申请CCC认证时,可以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证明产品符合CCC认证电磁兼容性标准。

公告原文:
https://www.cnca.gov.cn/zwxx/gg/lhfb/art/2023/art_8e57674ae0e64258a3ef8f9679cfa1ee.html

3.贸促会原产地办证企业备案事项取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经贸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11月1日起,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取消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事项,新企业申请办理贸促会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声明》(中国贸促会原产地声明提交流程.docx),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延用“两证合一”注册方式不变。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网上签证系统,申办原产地证书,不必提交《声明》。

二、对于未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在贸促会进行过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的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前应向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签证机构提交完整准确填写的《声明》(声明.docx)及相关佐证材料,即可申办贸促会原产地证书。

4.中国宣布对6国单方面免签

11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宣布,中方决定试行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5.中沙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沙特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260亿沙特里亚尔,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央行称,中沙建立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将有助于加强两国金融合作,扩大中沙间本币使用,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6.欧盟通过新规,允许计划前往申根地区者在线申请签证

当地时间11月13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申根签证数字化相关的新法规,创建统一的申根签证线上申请平台,从而使未来申根签证的申请程序更加便捷。

欧盟理事会在当天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说,根据新规,欧盟将创建统一的申根签证线上申请平台。除少数例外情况,申根签证申请者将不用再前往申根国家使领馆,而是通过该数字平台进行申请。欧盟委员会此前表示,该平台预计于2024年开始开发,并于2026年投入使用。签证申请人将在该平台上输入所有相关信息,上传旅行证件和证明文件的电子版,并支付签证费用。与此同时,当前的签证贴纸也将由加密签名的条形码取代。

据悉,新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的第20天起生效,具体实施日期将在线上签证平台和数字签证的技术工作完成后确定。

7.印度修订部分医疗仪器和电气产品标准

印度标准局(BIS)发布公报,宣布修订了部分医疗器械和电气产品标准。修订后的标准于2023年10月2日正式实施,此前执行标准将逐步废止。

8.印度决定对华家电用钢化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11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8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在1.8毫米至8毫米之间、面积小于等于0.4平方米的家电用钢化玻璃(Toughened Glass for home appliances having thickness between 1.8 MM to 8 MM and area of 0.4 SqM or less)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43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公告)。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71900、70072900、70134900、70139900、70199000、70200019、70200029和70200090。以下产品不适用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用于器皿玻璃盖的钢化玻璃、用于电子开关和开关板面板的钢化玻璃、用于洗衣机的弧形彩色玻璃、用于双层玻璃窗(DGU)的钢化玻璃、圆顶形钢化玻璃、槽纹钢化玻璃。

9.印度尼西亚对自行车、手表和化妆品加征进口税

印度尼西亚通过财政部关于寄售货物进出口海关、消费税和税收规定的第96/2023号条例,对四类货物征收额外进口税。化妆品、自行车、手表和钢铁产品已从2023年10月17日起加征进口关税。化妆品的新关税是10%至15%;自行车的新关税是25%至40%;手表的新关税是10%;钢铁产品的新关税最高可达20%。

新规定还要求电子商务公司和在线供应商与海关总署共享进口商品信息,包括公司和卖家的名称,以及进口商品的类别、规格和数量。

新关税是贸易部上半年关税规定的补充,当时对三类商品征收了高达30%的进口税:鞋类、纺织品和手提包。

10.泰国对涉华无锡钢板、镀锡钢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10月25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重新实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欧盟的无锡钢板(泰语:??????????????????????????????????????????????????????????????????????,英语:Tin Free Steel)的反倾销措施,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中国4.53%~24.73%、韩国3.95%~17.06%、欧盟18.52%(详细税率请参阅本案终裁公告)。该措施自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25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重新实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泰语:?????????????????????????????????????????????????????????????,参考英语:Steel Sheets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 in both Coils and Non Coils)的反倾销措施,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中国大陆2.45%~17.46%、中国台湾地区4.28%~20.45%、欧盟5.82%、韩国8.71%~22.67%(详细税率请参阅本案终裁公告)。该措施自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

11.泰国发布针对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设备的标签要求

近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发布题为“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设备为标签管制商品”的声明。

此声明适用于计算机和计算机设备,规范其标签必须体现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的特定信息,并以泰语或配有泰语注释的外语清晰展示,以避免消费者产生任何误解。但在泰国制造后出口、不在泰国销售的产品则不在此标签要求的范围内。

该声明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12.菲律宾削减石膏进口关税

菲律宾文官长博萨明于11月3日签署《第46号行政令》,将天然石膏和无水石膏的进口关税暂时削减至零,以支持住房和基建项目,提振当地石膏和水泥行业竞争力,该优惠关税税率有效期五年。

13.缅甸要求食品进口商必须提供强制性进口卫生证书

缅甸全球新光报报导,缅甸卫生部下属的FDA通知食品进口商寻求强制性进口卫生证书(IHC)。IHC可以在各个边境检查站或仰光及奈比都的FDA办公室进行线上或书面申请。持有进口推荐函的进口公司,可通过(http://esubmission.fda.gov.mm/ )注册帐户,提供海关发出的OGA编号。

申请IHC需要提供进口推荐函(IR)、分析证书(CoA)、提单、发票、装箱单、签发订单、贸易司的进口许可证,以及进口食品的照片。申请时须附上服务费5万缅币及每项实验室服务费20万缅币的线上支付收据。

在申请IHC时,样品必须送到腊戌区、奈比都、木姐区、大其力、仰光及妙瓦底边境的FDA办公室。只有在IHC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关。对于那些健康风险较低及中等的进口食品,处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至具有较高健康风险的进口食品,处理时间为21天。


来源:中国贸易报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禾雀花工程

技术单位: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粤ICP备12036201

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