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科室的实际诊疗需求,我院拟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合作开展部分检验项目,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合作项目采购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
三、合作项目内容:详情见附表
四、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18日前,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医务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0日下午2点30分;广州市黄埔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六、企业资质及提供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税务登记证(包含国税、地税)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5、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相关资质齐全(包含有效医疗执业许可证、通过PCR实验室的验收、通过ISO15189:2012认证、具有CAP认证的医学独立实验室、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检中心、广东省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获得国家批准的肿瘤基因测序技术应用试点资质等。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能依托其权威技术支撑机构,以及同一系统内的三甲医院的资源,协助合作医院开展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
10、能开展我院委托的所有检测项目。
七、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系统和信息服务体系,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
2.投标人提供每周六天的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3.投标人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4.投标人标本接收人员要通过严格培训,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5.投标人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
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7.结果查询:
1)能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投标人负责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3)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
4)医院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投标人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需提供承诺函)
八、技术支持:
1.投标人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认证和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有完整的培训体系。
2.投标实验室有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者优先。
3.拥有权威机构的技术支撑,能依托权威技术支撑机构,以及同一系统内的三甲医院的资源,协助医院开展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4.提供采购人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人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采购人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验宣传资料。能够协助检验科的建设和发展,每年提供检验人员免费进修和ISO15189知识培训工作。
九、人员要求:
投标人所委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必须合理,职责明确,提供完备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等需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资格证等。
十、车辆要求:
配备接收、送检的车辆: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冰箱或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
十一、提供售后服务:
中标人需提供免费服务电话、网络查询、微信查询等多种渠道供采购人相关临床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报告查询、账单查询统计功能。制定完善制定和流程保障上门服务,并派驻具有医学检验背景的专业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
十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误验例数:每季度不高于1 例;
2.漏检例数:每季度少于1 例缺项;
3.及时率:每季度大于99.5%;
4.误报率:每季度不高于2 例;
5.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年):每季度不高于1%;
6.危急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7.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扣罚中标人的服务费,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十三、项目违约责任
1.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中标人对采购人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中标人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责任,并向中标人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
十四、其他说明:
1.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方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现执行粤医保发(2021)20号文规定的二甲收费标准。
4.附表中所列合作项目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合作过程中有权调整。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2100041)
附件:外送清单20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