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沙街安全生产执法巡查工作,提高辖内巡查执法需要,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购买安监执法电瓶车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安监执法电瓶车购买项目
(二)服务内容
购买符合安全、质量检验合格的安监执法电瓶车,共计三辆(含专业的维护售后服务;电瓶车的保险;电瓶车的送货上门服务等)
(三)服务要求
中标方需提供以下服务要求:
1、具有质量检验合格的电瓶车;
2、符合我街所需的电瓶车外观设计喷涂;
3、电瓶车的续航里程不低于200(km);
4、电瓶车的电池容量不低于30(kwh);
5、电瓶车须配备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驻车雷达、胎压监测等车载功能;
6、每辆电瓶车需配备2024年至2028年的车辆保险。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购买电瓶车项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电瓶车购买及售后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与行政单位合作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12月18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101号4楼,邮政编码:510700,联系人:王先生,电话:8238656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街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