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成效,助力现代
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区实际,拟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基地长期稳定,具备较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技术推广条件,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能力协助黄埔区农业农村部门推广良种良法良机的涉农企业均可申报。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4个,各申报主体只能申报种植、水产养殖其中一种类型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粮食生产、种业基地优先。
二、建设要求
根据《黄埔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相关要求,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二)以基地为平台开展省级(市级或区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
(三)各基地组织开展培训观摩学习不少于1次,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要有方案/计划、照片和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四)项目实施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生产企业/基地较稳定、设施条件完善、具备一定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的种植或养殖基地(要提供证照、设施设备、种植养殖面积与数量等相关佐证)。
(三)基地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规范管控(要提供财务等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设置)。
(四)基地具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承担科研或示范推广项目(要提供技术团队人员名单,包括受教育程度、技能等级等情况)。
(五)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条件(提供省、市农业主导品种种植或主推技术示范的计划)。
(六)种植养殖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使用违禁药物,产品抽检合格。
四、补助资金
给予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8万元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签署项目合同或委托协议后发放6万元,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资金2万元。根据《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农技推广资金主要支出范围为: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
五、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发布遴选公告,公开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基地申报黄埔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包括:
1.黄埔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附件1)。
2.满足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营业执照、基地用地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财务管理制度、技术服务团队、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等相关证明。
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专家评审。在广州市农业项目专家库邀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按照《黄埔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附件2)评分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平均得分排名前4名拟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示公开。将遴选结果在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
(四)签订协议。向遴选为黄埔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的企业/基地发出《中选确认函》,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委托协议,并将遴选结果上报市局备案。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6天内(2023年12月3日下午18时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材料均须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完好递交,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楼708室
联系人:钟慧谊
联系电话:020-32280431
附件:1.黄埔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2. 黄埔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3.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制作要求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