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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采购电动消防车(含消防设备)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34917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现就采购电动消防车(含消防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鱼珠街道办事处(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211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32384147、1812274888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性质:采购鱼珠街电动消防车(含消防设备)

  2.项目规模:电动消防车(含消防设备)两台

  3.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4.费用预算:26万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元)

  5.保修期: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营业执照必须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谢绝联合投标。

  四、项目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服务实施方案;

  7.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8.企业概况说明;

  9.车辆检测合格证书。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提交招标响应文件;

  2.招标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4.逾期交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鱼珠街道办事处(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211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10点;

  2.投标、开标地点:鱼珠街道办事处(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212会议室);

  3.定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街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分要素比重:价格占30%、技术(产品技术说明和售后服务方案等)占50%;商务(企业资质、业绩等)占20%。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配件全部免费提供。

  2、质保期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保期内,如车辆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4、在质保期内,如车辆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5、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车辆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情况及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7、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电话咨询,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提供免费维修与保养服务,仅收取零配件费用。

  九、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在黄埔区信息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附件1:电动消防车(消防设备)性能参数.pdf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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