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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36339





项目概况:

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通过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2023-1113

项目名称: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8.5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8.5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细项

合同履约期限

项目预算

备注

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河涌巡查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3.54万元


排水单元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5.00万元



合计

88.5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长岭街道排水单元咨询及河涌巡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通过邮件

方式:请供应商将以下投标登记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②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gdzhiheng@126.com),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料发送后,供应商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13660504829)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对邮件发送所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元):3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iheng.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

联系方式:13660504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工

电话:13660504829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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