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委托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承办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承办设计、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产品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厘米) |
材料要求 |
数量(个) |
1 |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90*80 |
1.材料外框:2公分银色塑料条 2.材料内框:0.5mm安迪板+裱不干胶四色印刷复10丝透明膜,正面配30丝PVC透明袋(大小7个)采用高频机热压,背面全板1.5毫米泡沫胶粘贴。 规格:90cmx80cm |
2000 |
说明: 1.报价的单价价格包含税票、设计制作、运输费用。 2.运送地点:黄埔区辖内17个市场监管所。 |
2.所有产品需按招标范围以及报价所提供样板品质,结合我局需求的内容、材质、数量等各项要求进行制作,如需变更产品内容(新增内容、材质等),必须经过我局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制作。
3.排版要求,对我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当天配合我局进行排版,并提交我局审核;以上内容不得另外收取设计费用。
4.所有产品在第一次正式制作前均须提样式经我局确认。
5.图片画像清晰,色彩均匀,内文和标题字体清晰,无刮花、掉漆和模糊现象,产品干净不得有污渍、脏点、刮花及不正常显色等现象。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本项目所涉17个市场监管所的派送工作,并将收货确认清单交回我局,中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合同货款的30%违约金,逾期3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中标人合同首页记载的地址之日起生效。
(四)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制作费单价最高限额:12万元。投标人报价需包含人工费、税费、运输费、设计制作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项目要求
公示栏招标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中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项目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公司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提交招标响应文件;
2.招标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2室(联系人:焦道红,联系电话:83275629)
七、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方式
(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2室。
(三)定标原则:采用中间价法,评标小组对投标价格以中间价格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