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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陶艺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38406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陶艺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陶艺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GZGCCG-2023012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063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陶艺室设备采购1批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陶艺室设备采购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

230630元

(详见采购人需求)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06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领购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如为授权人)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凭上述报名资料在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线下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sgczb@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一)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有关报名相关疑问,可至电(代理机构)沈小姐,联系方式:020-37201839,邮箱:gzsgczb@163.com。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

九、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星越下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201839

邮箱:gzsgczb@163.com            邮编:510000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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