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协助开展2022年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开展2022年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评估报告编制所需要的资料、分析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当前限制园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开展技术评估,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二)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须配备专业团队,指派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少于12人员(含团队负责人,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有相关工作经验(非应届毕业生)。
(二)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工作并有序开展,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研究成果,协助编制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依据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6万元整(含税)。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十一、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具体见《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联系人:余乐丹、梁嘉欣;联系电话:82111895、82111810。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35分) | 供应商资质 | (1)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供应商具有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资质相关证书的,得3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9 |
项目能力保障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且近3年内参与过生态工业园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的,得3分; (2)团队成员中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团队成员中具有环保类中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4)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业绩关键页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 10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经验 | (1)供应商近五年内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2)供应商近三年有编写过环境报告书或承接环境管理评估、环境统计等咨询服务,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 说明:须提供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11 |
客户评价 | 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具有甲方出具的评价,每获得一个好评(满意、优秀、好)等正面评价的,得1分,最高得5分;无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说明:提供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含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 5 |
2 | 技术部分(55分) | 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了解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及项目意义掌握是否全面、准确、深刻进行评审: (1)对项目背景了解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准确、深刻的,得10分; (2)对项目背景了解较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较准确、较深刻的,得7分; (3)对项目背景了解基本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基本准确的,得4分; (4)对项目背景了解程度一般,对项目意义认识不够准确、深刻的,得1分; (5)对项目背景情况不了解,得0分。 | 1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工作内容的把握 |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对本服务项目的把握程度(能否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掌握本项目的难点重点); (1)熟悉、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15分; (2)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项目的重点难点,得分10分; (3)了解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项目重点难点把握一般,得5分; (4)尚不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不清楚和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0分。 | 15 |
工作方案实施及工作计划 |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中是否叙述清楚工作思路,是否列明实施计划,计划是否清晰,是否准确合理等 (1)工作方案清晰合理,制定详细准确的实施计划,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20分; (2)工作方案合理性较高,工作组织措施及工作计划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5分 (3)工作方案基本合同,制定计划不详细,基本准确,基本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10分; (4)工作方案表述缺乏,有制定实施计划的,但不完整,存在差距,得5分; (5)无则不得分。 | 20 |
团队配置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项目组的组建情况,对其工作组成员分工清晰程度和组织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审: (1)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安排合理,经验丰富,得5分; (2)团队人员配置一般、岗位分工安排合理性一般,经验一般,得2分; (3)团队人员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安排不合理,没有相关经验,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 (1)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全面、可行性高,操作性强,得5分; (2)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性较高、操作性较强,得3分;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清晰但不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得2分;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不清晰,缺乏可行性,得0分。 | 5 |
3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 指标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评标价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 10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