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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关于供水管线录入系统项目的投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2-09-07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122564





  根据《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既有管线(市政道路管线)补测补绘工作,对所属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2022年将补测补绘成果报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录入管线信息系统。我中心计划对存量已实测的约900公里供水管线录入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现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关于供水管线录入系统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对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已有的约900公里供水管线成果数据库进行整理,包含但不限于坐标转换、属性字段转换、格式转换等内容。2)主动了解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关于管线数据入库的具体要求,根据我中心提供的管线探测成果编绘MDB/EDB数据文件,并向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提交数据文件办理入库手续。3)需通过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监理检查(入库数据应满足数据标准及数据接边要求),如果不能通过检查,信息中心将错误信息返回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数据监理检查,成功入库视为合格。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4)安排专人与各单位保持联络,对提供入库的管线探测成果存在的疑问进行沟通,落实修改及协助做好入库处置。

  三、项目投资80000元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拟邀请广东龙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3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

  五、投标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测绘资质(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者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本投标邀请函。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30之前。投标文件通过自行送达或者邮寄方式送达,需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8号(水质监测中心)。

  3.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1:00。

  六、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声明。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本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报价书和投标人声明(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2、附件3)

  说明: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密封,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七、评标办法

  在符合招标需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诺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不超过采购限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报价时,则通过当场摇珠抽取,以小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暂定价。如中标候选人拒绝承担本项目,采购人有权确定次低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模板

  详见附件6。

  附件:1.关于供水管线录入系统项目的需求说明

  2.投标报价书(含投标清单报价)

  3.投标人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合同模板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111151)


附件1

  关于供水管线录入系统项目的需求说明

  各单位:

  我中心计划对存量已实测的约900公里供水管线录入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需求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既有管线(市政道路管线)补测补绘工作,对所属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2022年内将补测补绘成果报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录入管线信息系统。

  二、 具体需求

  1. 对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已有的约900公里供水管线成果数据库进行整理,包含但不限于坐标转换、属性字段转换、格式转换等内容。该公里数为预计里程,具体以整理后为准。

  2. 主动了解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关于管线数据入库的具体要求,根据采购商提供的管线探测成果编绘MDB/EDB数据文件,并向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提交数据文件办理入库手续。

  3. 需通过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监理检查(入库数据应满足数据标准及数据接边要求),如果不能通过检查,信息中心将错误信息返回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数据监理检查,成功入库视为合格。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

  4. 安排人员和采购商保持联络,对提供入库的管线探测成果存在的疑问进行沟通,落实修改及协助做好入库处置。

  三、 数据提交要求

  1. 数据标准:广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J440100/T229一2015)。

  2. 测绘基准:广州2000坐标系(或广州城建坐标系)和广州市高程系统。

  3. 成果文件:测量成果应满足广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J440100/T229-2015的要求,数据文件格式可以是Edb或MDB。按管线、地形类分别提交数据。

  4. 文件命名规则:按主管单位及管线类别的名称命名,如A区补测的排水管线,其提交的文件夹可命名“为A区排水管线”,文件夹中的文件按工程名称进行命名。提交的管线与地形数据应以GX(管线)、DX(地形)进行命名区分。

  5. 数据要求:通过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监理检查(入库数据应满足数据标准及数据接边要求)。如果不能通过检查,信息中心将错误信息返回相关单位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数据监理检查后方可入库。

  四、 项目工期要求

  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

  五、 报价须知

  1. 报价为全包干价格,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报价应为含税价。

  六、 本需求说明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2

  投标报价书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供水管线录入系统项目  要求及相关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包干价,按要求承包该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附投标清单报价。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

  1.本单位(企业)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单位(企业)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2019年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3.本单位(企业)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资格。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处理          的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名 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附件6

  合同编号:

  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供水管线系统录入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需求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其它服务内容

金额(元)

1)对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已有的约900公里供水管线成果数据库进行整理,包含但不限于坐标转换、属性字段转换、格式转换等内容。2)主动了解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关于管线数据入库的具体要求,根据我中心提供的管线探测成果编绘MDB/EDB数据文件,并向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提交数据文件办理入库手续。3)需通过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监理检查(入库数据应满足数据标准及数据接边要求),如果不能通过检查,信息中心将错误信息返回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数据监理检查,成功入库视为合格。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

1

详见需求详细说明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整

  合同总额包括税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大写)          元整(¥        整 )。

  (2)全部数据均取得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大写)          元整(¥       整 )。

  (3)支付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若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从应付供应商的任何一期款项中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质保期内,供应商没有按照原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工作交由第三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电话7X24小时

  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及质保

  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广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的《地下管线数据入库回执》。乙方需充分了解入库政策,质保期为取得回执之日起计1年。如遇入库政策要求变更、已入库数据的更新,质保期内需对已入库的数据免费提供入库更新服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完成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九、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十一、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甲方联系人:彭伟

  联系电话:18620076893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2-09-15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09-14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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